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精神和学校校历安排,现将我校2016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(一)中秋节放假时间
2016年9月15日-17日,共3天。9月1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上课。9月18日(星期日)补上9月16日(星期五)的课。2016级新生按照军训计划照常进行军训。
(二)国庆节放假时间
2016年10月1日至10月7日,共7天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10月9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上课。10月8日(星期六)补上10月6日(星期四)的课,10月9日(星期日)补上10月7日(星期五)的课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放假前,请各单位、部门做好对本单位、部门的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,重点做好外出交通安全、防骗教育,注意防火防盗。
(二)放假期间,请各单位、部门做好值班安排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保证信息渠道畅通,遇有突发事件,按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。
(三)请各部门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10时前将部门值班安排(包括值班人员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)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至校办综合科兰保剑老师处。
特此通知。
南宁学院
2016年9月8日